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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企业标准怎么编写,有什么规定?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584)

产品企业标准怎么编写,有什么规定?

       企业标准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自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标准一般以“Q"标准的开头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企业了解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知识,解决产品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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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企业标准

  一、根据企业产品实际确定起草企业标准

  标准是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依据。在我国,通过发布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各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对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应转化成企业标准严格执行;对尚无上级标准的,更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产品的企业标准。

  企业在确定生产项目或准备开发新产品项目之前,应首先做好市场调研,对产品项目作可行性分析,并尽可能收集相关法规文献和技术资料,起码应了解国内是否有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再确定如何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目前,市场上很多产品已有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木质地板,已有 GB/T 15036.1-1994《实木地板块》、GB/T 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等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类木质材料的地板。对这类已有上级标准的产品,应该转化成等同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者转化成高于上级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来执行组织生产。这个企业的内控标准也叫企业标准。

  有的企业标准在国家标准发布之前,已按程序备案并在实施,这些企业标准在不与上级标准抵触的原则下,在标准的有效期内仍可执行。但应注意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作比较,如果企业标准未能满足国家标准的条文,应参照国家标准对本企业标准进行修订;重要指标与上级标准不相符的,应废止该企业标准,依照新的上级标准重新制定企业标准。总之,企业在生产或开发新产品之前,应首先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处理,然后再确定如何制定企业标准。这样,既节约时间,又能经得起市场对该产品标准的考验。

  制定企业标准

  二、根据企业产品特点制定企业标准

  我国国家或行业的产品标准,多数为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结合本企业产品的实际参照执行或根据本企业产品特点制定企业标准。

  如软饮料,已有 GB/T 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等不同类型汽水的一般性要求。而某企业只生产可乐型饮料或者还有其他别于国家标准的同类产品,就可以根据其产品特点起草本企业标准。再如乳粉,已有GB 5410-1999《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GB 10765-1997《婴儿配方乳粉I)等国家标准。一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出无糖、补锌、加钙等特色的乳粉产品,并根据该产品的特点制定了产品的企业标准。很多产品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的,这些产品,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有可依据的上级标准,企业就可以参考相关标准和文献起草产品的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起草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参考与其产品相关的上级标准。

  起草产品的企业标准时,在企业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消化吸收各种上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高于上级标准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和经检验可体现产品特性的数据进行客观表述。这些企业标准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就作为指导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依据,但是,在已有相关上级标准的条件下,此类企业标准可不作为产品质量仲裁的依据,应以上级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无相关上级标准的条件下,才能将企业标准作为产品质量仲裁的依据。

  表述企业标准

  三、根据企业产品实际准确表述企业标准

  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很多企业意识到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为此,企业在制定产品标准时,都考虑选取可以达到的、较高的技术指标。国家也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

  如已发布的SB/T 0289-1997《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其蛋白质指标要求是:肉类产品≥6.0%、含肉类产品≥32.5%。某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对该指标进行了调整,起草其速冻水饺的企业标准时将该指标定为≥8.0%;同类产品的熟制品菌落总数行业标准为≤100000个/g,某企业将该指标确定为(出厂时) ≤50000个/g。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上级标准的企业标准,这对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自我约束,满足用户需求,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般规定

  有些国家标准是对同类产品作的一般性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不是特指某种单一产品,但其中有些标准或标准条文规定是强制性的,主要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在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时必须遵照执行。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国家已有强制性标准,对不同种类、不同用途的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限量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标准中就不能随意对这些项目和指标加以改动。

  PS: 企业标准一般以"Q"作为企业标准的开头。Q/XXX J2.1-2007 XXX 为企业代号,可以是企业简称的汉语拼音大写字母 J 为技术标准代号G为管理标准 Z 为工作标准 (或以1,2,3数字表示) 如: 2.1 为某个标准在企业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号 ( 2为技术标准体系中的第二序列产品标准,1为其中的第一个产品标准)。

什么是企业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要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684)

什么是企业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要多少钱?

  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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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备案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费用也大相径庭,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需要到质监局备案的产品

 

  总共有以下几类:

 

  1,化妆品。

 

  2,消毒品。

 

  3,保健品。

 

  4,医疗器械

 

  5,食品

 

  基本上除了以上几类产品外其他产品都可以直接在网上信息公共平台直接申请备案。

 

  这类产品备案费用动辄上万,流程周期也更复杂。

 

  第二种:网上信息公开备案产品(不需要跑到当局备案)

 

  简单一点的产品如:数据线,手机膜,一般费用在1000~2000元左右

 

  蓝牙耳机,蓝牙音箱等费用大概在1000~3000元左右

 

  主要根据产品功能和复杂性来决定费用

 

  正规的代理费和标准维护费(3年有效期维护)算下来,一款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备案费用不会低于1000元。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668)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什么是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一项标准在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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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该怎么办理?

  首先提供以下资料:

  1. 产品的说明书

  2. 产品的图片

  3. 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

  4. 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仅提供营业执照就好)

  5. 编写人员名单

  6.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资料提供完整,标准编写完成之后,使用企业U-Key在标准信息技术平台上传已写好的产品企业标准即可;隔1~2个工作日即可查看上传是否成功。

  企业以自我声明公开形式对产品企业标准进行备案时,应当公布企业自我承诺、企业基本信息和标准的名称、编号、文本或产品技术指标名称、要求、测试方法等内容,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技术内容如需作修改或补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或对标准进行修订的,企业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重新自我声明公开。

  办理产品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1、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必须自行制定企业产品标准。

  2、国家鼓励企业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转化为本企业产品标准。

  3、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4、保健(功能)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医疗器械产品企业标准不属于本局受理范围。

  5、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按照《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由企业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

  6、企业制定、修订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内江市东兴质量技术局标准化股备案。

  7、企业备案的产品标准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是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的依据,企业必须按备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

  8、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三年。当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企业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予以修订或废止。修订后的标准应重新备案,废止的标准应报受理备案部门注销。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有何作用?

  产品企业标准备案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1、可以了解标准的制定情况,特别是便于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制定了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就可以监督、帮助企业尽快做企业标准备案。

  2、便于发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背的情况,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相应的标准。

  3、对于企业的产品标准来说,当供需双方由于产品贸易发生争议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仲裁和检验。这个企业标准,应该是已备案的标准,而不是企业随意选用的标准。

  为什么要办理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呢?

  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四、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八)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料和添加剂。

  六、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标准

  贝斯通检测专注于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是一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同时可开展CE认证、FCC认证、RoHS认证、REACH认证、3C认证、质量检测、食品级测试、可靠性测试等项目。贝斯通检测拥有检测认证经验十年的工程师,我们将用我们的专业和丰富的经验来帮您快速的解决检测认证的困扰。贝斯通咨询热线:贝斯通 17688901138 刘工。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889)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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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标准—遵循原则

 

  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3、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5、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6、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7、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8、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辅助料和添加剂。

 

  分类

 

  企业标准标准有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严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办理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4、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实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属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审查,并附《海南省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

 

  复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做了修改的;

 

  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6、其他应当复审的。

 

  为了产品研发、生产、交易、检测、测试、维权、管理等等的需要,常常需要查询产品执行标准,一般来说,除了已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能查到标准文本外,还有许多目前还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产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对这些产品的企业标准怎样才能查询到标准文本呢?

 

  1、直接找产品的企业查询产品的企业标准文本;

 

  2、到产品生产企业的主管单位查询;

 

  3、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业务主管部门(如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等等)查勋;

 

  4、通过市场情报渠道获取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关于软件企业申请企业标准的所需资料明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码证复印件

 

  3、生产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一份,(中文说明)

 

  4、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技术要求,技术项目,各类应用项目等;)

 

  办理流程:编制标准(做编写过程中的记录)→审核→根据企业标准做测试报告→填写申请

 

  资料→相关单位提交备案→受理之后5个工作日内取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4月25日起施行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594)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4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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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从4月25日起,全省食品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备案工作,并需在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应当根据公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企业标准内容。

  《通知》提出,企业标准由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提交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等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按照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食品安全,对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密切跟踪食品安全标准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标准并重新办理备案。

  我省企业制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其中包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依据情况等),在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应当根据公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企业标准内容。

  《通知》明确,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企业标准备案承办机构,在办理备案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本通知规定自2017年4月25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不需要重新备案,原企业标准备案继续有效;已备案的企业标准非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不再另行公布。

国务院将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940)

国务院将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

  4月1日上午,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提到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这对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来说,是一件利好的政策。如何理解呢?

  2009年,我国发布并实施了《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提出企业的产品标准要采用备案制管理,要求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为什么要求企业要进行产品标准的备案呢?

  其实,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是保护企业的法律依据,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旦投向市场就成为商品,如果企业本身制定的产品标准不依法上报备案,企业的正当利益就会失去法律的准绳,这样就会让更多的假冒微滤商品有机可乘、有空可钻。

  取消备案制

  今天上午,国务院发布最新通知,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需求直通车机制。

  如何做好监管呢?方案中指出要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对依据标准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

  并且,国务院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贝斯通小编语:取消了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备案制度后,将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和更为健全的监管制度。那么,企业标准排行榜、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标准创新型企业、企业标准化需求直通车制度将成为有力保护企业产品的灵活方式。可以说,对于监管环节,国家还是用上“信用”制度,现在很多企业、机构已将尝到了“失信”的苦头,不要轻易触碰“失信”的底线!方案中还提及了军民标准融合、团地标准、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等内容,现贝斯通小编将原文附在下面:

  原 文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

  一、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对拟废止的强制性标准公告废止;对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公告转化,使其不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尽快完成文本修改;对拟整合或修订的强制性标准,分批提出修订项目计划,推进整合修订工作。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意见,做好后续废止、修订、转化等相关工作,有效解决标准滞后老化问题。进一步明晰各层级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将推荐性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出发展空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着力提高推荐性标准供给质量。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协调性审查,及时做好备案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壮大团体标准。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原则,严格制定程序,构建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信息公开制度、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诚信自律。扩大团体标准试点,逐步形成一批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对市场需求反应快速的优势,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鼓励在产业政策制定以及行政管理、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工作中适用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需求直通车机制。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以随机抽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对依据标准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增强标准国际话语权。建立中外标准化专家合作交流机制,鼓励中国专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与沿线重点国家在国际标准制定、标准化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探索建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快速通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工作,将国有企业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取得的重大工作成果纳入考核体系。鼓励和规范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中外城市间标准化合作机制。组织翻译一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以及对外经贸合作急需标准,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工作,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积极开展中外标准比对分析,加快提升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装备制造业部分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军民标准融合。大力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推动军用装备和设施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军地协作制定一批军民通用标准。建设军民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共建共享,加大国防和军队技术专家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范围和力度。明确军民通用标准的制修订程序,逐步形成军民标准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强化科技与标准的互动支撑,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加快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科技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标准化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标准制定效率,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强标准立项评估工作,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监督,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健全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动态管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强化结果应用。(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加强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标准信息的公益性服务。(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实现改革于法有据。(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配套规章立改废工作,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标准化立法工作,推进标准化法治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健全地方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机制有效运行。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促进标准化与各领域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工作。严格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探索开展标准实施评估。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标准化协作,发挥城市标准化创新联盟等平台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标准化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标准化改革试点。(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标准化智库,吸纳国内外顶尖人才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着力培养标准化管理人才,造就一批理论与实践并重、既懂专业又善于标准化管理的综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标准化相关研究机构,大力培育标准化科研人才。探索建立企业和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市场化机制,将标准化知识纳入职业技术工人培训内容,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选拔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规则的国际标准化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推荐性标准优化完善以及标准国际化等重点任务给予积极支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标准化专项基金,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720)

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在产品正式生产前,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食品等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产品标准,是指企业对其产品结构性能、规格、质量特性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以作为产品生产、交付检验、验收和仲裁检验的依据。

本办法所称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是指企业根据其产品的适用性所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特区技术规范”)或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和企业联盟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的企业产品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

第四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辖区分局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工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负责办理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业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分局负责办理本辖区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业务。

第五条 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并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产品标准必须在发布后的30日内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联盟组织制定的联盟标准,其备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或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应将所执行的标准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企业产品执行企业联盟标准的,须经相关企业联盟组织同意后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六条 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七)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需要同时申请对该标准进行登记的,申请登记仅需提供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明的材料。

第七条 申请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二)第三方检验机构或本企业(具备全项目检验能力)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特区技术规范文本一份;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执行经备案的企业联盟标准,登记时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二)备案后的企业联盟标准纸质文本一份(封面上应注明“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标准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文本各页骑缝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相关企业联盟组织的许可证明。

第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执行标准登记的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不需要备案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无需备案,不予受理;不属于我市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管辖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三)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对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并开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审核结果。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须开具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复审备案通知书,且须一次性告知应改正的项目。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审核结果。如同一企业一次性申请多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可适当延长告知时间,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应当日完成标准登记工作;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企业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一)产品执行标准、引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二)产品标准是否按要求声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所规范的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四)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第十条 企业产品标准的代号、编号办法如下:

Q/ ××× ××× — ××××

企业标准发布年代号

企业标准顺序号

企业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企业产品标准编号示例:Q/ABC 003-2012表示ABC公司2012年发布的该公司历年来的第三个企业产品标准。

第十一条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号编号方法如下:

4403×× × ×××× — ××××

备案年代号

备案顺序号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40300;罗湖分局:440303;福田分局:440304;南山分局:440305;宝安分局:440306;龙岗分局:440307;盐田分局:440308;光明分局:440309;坪山分局:440310;龙华分局:440311;大鹏分局:440312。

备案编号示例:440303L8888-2012表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2012年备案的第8888个企业产品标准,产品类别为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

第十二条 对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标准文本封面和骑缝加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并标注备案号、备案日期,备案人签字。

第十三条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四条 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的变化及时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

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该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修订的,企业应当自该标准修订后重新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废止的,应当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复审废止手续。

第十五条 对需废止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复审废止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注销申请表;

(二)原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原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原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原件封面加盖复审废止专用章,并在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证书的相应栏目变更信息处盖复审废止专用章。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

(三)原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原件;

(四)原深圳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证书。

材料齐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标准文本原件封面上标注“企业名称变更为XXX”,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泄露、扩散备案的标准文本或内容。备案的标准一般不对外提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备案登记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向备案登记企业提出与备案登记工作无关的要求。对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现应当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或者超过备案有效期限而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取消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办法》(深质监规〔200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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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备案注意事项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678)

企业标准备案注意事项

      1 企业标准的常见错误和问题

  目前绝大数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目的性不强,而且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主要问题如下。

  (1)企业标准能否低于国标的疑问。随意降低甚至减少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指标。

  (2)技术指标单纯照抄或照搬国标或行标,未进行验证。

  (3)未注意引用标准的时效性。企业标准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没有在企业标准失效前6个月进行复审备案。

  (4)未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制企业标准,例如:引用标准排列顺序错误,计量单位和数据修改错误,章节、字体不正确。

  (5)将过程控制与产品检测混为一谈。企业标准是对最终产品的检测,过程控制不应放在企业标准中。

  (6)企业标准指标设置过高,未考虑成本控制,合格率也难以保证。

  企业标准的编制应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应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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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业标准的快速编制方法

  掌握一套合理的编制方法是快速、准确编制企业标准较好的办法,能够大大缩短编制企业标准的时间,也能克服企业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1)正确选用合理的编制模板,如选用企业标准编写模板TCS-2009版本。TCS-2009编制标准符合GB/T1.1-2009的新规定,提供了方便的标准编写工具,具有要素及排版、层次标题样式、要素内容样式等多项功能。只是TCS'-2009编制生成的是TCS格式文件,如果未安装此软件,office软件不能直接打开识别,其实只要把该文件的后缀名tcs改成doc,word软件就能识别了。

  (2)熟悉GB/T1.1-2009标准条款要求,正确编排章节次序,一般次序是目录一前言一范围一术语和定义一技术要求一试验方法一检验规则一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抓住重点,首先编制“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表格,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是标准的核心部分,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应确定检验项目的名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应的条款号、出厂检验项以及合格类别分类,“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表格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

  (4)按照“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表逐步编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要一一对应,保证标准的完整性,避免有技术要求而没有试验方法,或有试验方法却没有技术要求的情况。个别的检验项目可以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正常的试验顺序。

  (5)对照检验项目表,确定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除了参考相关国标中的出厂检验项目设置外,就是按照生产许可证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来设置。出厂检验要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

  (6)制定检验规则,进行组批和明确抽样方案。连续批的检验按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确定接收质量限AQL后进行合格判定,孤立批的检验按GB/T2828.2—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当然孤立批的检验也可使用GB/T2828.1-2003的部分抽样方案。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样方案,并按照不合格A、B、C分类进行合格判定。

  (7)确定企业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编制产品型号命名规则。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应进行必要的限制,采用适当的定语进行修饰。必要时再编制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8)确定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具体要求,对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分别进行相应的规定。

  (9)最后对整篇文稿进行重新排版,查漏补缺。

  企业要编制好企业标准,通常要经过多次修改,文稿版次一般为初稿、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讨论稿、送审稿、报批稿。这里要指出,确定编制小组非常重要,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另外企业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内控标准,内控标准的要求应与企业标准加以区别,内控标准要严于企业标准,以保证产品的出厂合格率。

  3 备案步骤分析

  为了能较快地通过企业标准备案,减少因不熟悉企业备案流程而耽误的时间,企业非常有必要熟悉企业标准备案的程序和步骤。

  3.1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专家组意见表,主要是对企业产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标准编写与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的符合性,标准名称能否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等几个方面进行描述,给出企业产品标准总体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是否低于推荐性国、行、地标作必要的说明,最后给出是否通过意见。需注意的是:审定人员须工程师以上职称,可以是本企业或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能少于5人,且为奇数,每家单位人员不得超过2人,另外起草人不应作为审定人员。审定人员的专业应尽量与所评审的企业标准的产品领域相适应。标准审查可以由企业自身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或其他技术组织。

  3.2提交报送资料

  应根据各省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在企业标准备案时提交企业所在地所需的资料,大致如下:(1)新申请企业产品标准需带: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老企业带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份;(3)企业标准文本(纸质)二份;(4)企业标准文本(电子)一份;(5)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一份;6)企业标准审查纪要(附审查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3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

  有些省市在企业标准备案时,还需要提供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指标应该从严,必须附上相关指标的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而对于其他类的产品是否一定要提交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应酌情处置。如果采用的是国家或行业标准通用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时,应附上相关资质检测机构提供的技术符合性检测报告;而如果是企业自定的试验方法,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相对照,质检机构也不可能通过该企标的计量认证考核,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要提供相关的原始记录或检测数据,企业需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4 结语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近几年企业标准的地位不断凸显,这是对国家、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企业标准甚至有可能转成国家、行业标准,这也要求国家和政府部门对此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科技创新、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

  企业标准备案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标准化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加强对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应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出企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企业的提问给出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做好组织广大企业的标准编制人员必要的宣贯和培训工作,不断壮大企标编制人员队伍,提高编制水平。

深圳企业标准备案流程-深圳3C数码电子产品企业标准备案办理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650)

1.签订合同
2.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照片、说明书或者规格书、工艺流程、深圳企业数字证书、)
2.根据,行业编写企业报告.报告编写格式遵循GB/T 1.1-2009《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
3.报告确认
4.组织资料申请备案或网上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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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资料如下:
1.产品的说明书,性能,规格参数
2.产品的图片
3.营业执照
4.编写人员名单
5.法人证明照片
6.专利相关(提供专利号即可)
7.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理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阅读(868)

2009年《食品安全法》建立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法律制度,要求“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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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GB/T 1.1要求的编写格式进行企业标准的编写,编写的内容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必须符合国家现有的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
2、将编写好的企业标准文本和各省级卫健委要求的审核资料,提交到各省级卫健委的制定的受理地点/网站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的企业标准将在网上进行公示(一般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大众可以针对企业标准反馈意见。
4、备案机构审查复核
5、备案完成,领取备案文本(一般办理下来需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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